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石棉县医学学术和管理水平,营造石棉卫计系统良好的医学学术氛围,促进石棉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石棉县医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决定,石棉县医学会、石棉县人民医院第十一届学术周暨石棉县卫计系统第八期管理干部培训班(以下简称活动)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详见《石棉县医学会、石棉县人民医院第十一届学术周暨石棉县卫计系统第八期管理干部培训班活动方案》(已下发)。
二、参会人员
全体医学会会员(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及业务人员)。
三、活动时间、地点
按照方案本次活动采取集中和分专业组分散安排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文件通知为准(现将截止发文日已确定的日程安排发布见附件,待定日程将另行通知)。
四、要求
(一)参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禁止中途入、退场。上课期间务必将手机调整到振动状态或关机,禁止吸烟、走动、喧哗。
(二)按文件通知,必须参加的人员须准时参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以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于开课前向县医学会办公室书面请假。
(三)活动结束后,后备管理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不低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8月30日前交卫计局办公室。要求:A4纸,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国标,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国标。单位和姓名在正文标题下方三号字楷体。
(四)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论文交流及颁奖,获奖人员必须参加。
(五)各医疗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学习。为提高乡村医生能力,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参学组织工作,包括入会及会费交纳工作,此项工作的组织情况将纳入对乡镇卫生院的考评。
五、考核
本届学术周暨卫计系统管理干部培训班组织及参学情况将纳入卫计局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
六、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事项
根据参学情况按规定授予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学分标准:县直医疗机构学习5次及以上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1-4次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其它医疗机构学习3次及以上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1-2次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分。学术周结束后医学会将学分授予情况书面通知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
附件:
1.石棉县医学会、石棉县人民医院第十一届学术周暨石棉县卫计系统第八期管理干部培训班日程安排(一)
2.石棉县卫计系统第八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名单
石棉县医学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石棉县卫计系统第八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名单
(共计216人,此处略)